实验实训中心
 首页 | 中心概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规章制度 | 大型仪器设备 | 实验室安全 | 党建工作 | 学校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我校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024-09-02 11:02   审核人: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数据填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实验室信息数据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与教学状态的基本体现,是学校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有利于我校加强对实验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水平。

统计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全面反映学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现状。


二、填报内容


1.统计时段: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2.数据统计针对我校现有的实验中心及单独的实验分室,请各教学单位填报以下4个数据表:“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附件1);表中需填写的内容配有详细的填表说明(附件2)。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认真核对,将今年的准确数据填入表中,务必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填表时需用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专业技术职务代码》(GB/T 8561-2001)、《文化程度代码》(GB/T 4658-1984)等信息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或直接登陆网址(http://202.4.130.200:81)查看。

注意:(1)表格均为xls格式,请勿更改表内各列项目名称及表格格式。(2)请确保5个表格中数据之间的一致性。(例如:实验编号、实验名称、实验室编号、实验室名称、房屋使用面积、实验教学运行经费等内容,各数据表中应保持一致。)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本次统计数据报送时间截止到2024年09月11日下午五点之前。

请各教学单位将填报好的4个数据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sysx@163.com),纸质版由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交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532室)。


附件【附件2:填表说明.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1:模板(4-7).zip已下载
关闭窗口

新乡学院 实验实训中心  地址:河南新乡市金穗大道191号

电话:0373-3683073 ICP备案号:豫ICP备09001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