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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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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06-04 11:06   审核人: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6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重点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危废处置、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等内容。

二、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各学院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自查方案,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

2.隐患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3.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1)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以房间为管理单元。

(2)各实验室依据《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进行类型及安全级别判定。二级学院审核确定实验室类别和风险等级,并建立台账。

4.现场检查。学校将组成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检验自查自纠效果,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切实增强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性、自觉性,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2.各学院完成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并填写《新乡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6月11日17点前报送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南楼519室),电子版发送至xxxysysx@163.com邮箱。

3.各学院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持续做好实验室隐患排查,完善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确保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2.新乡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3.新乡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附表:1.新乡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汇总表(2024年)

                                                                

实验实训中心

2024年6月3日


附件【附件2 新乡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docx已下载
附件【附表1 新乡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汇总表(2024年).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新乡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4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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