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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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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2-05-17 18:04   审核人: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特别对危险化学品和压力容器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进行重点检查,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决定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气瓶及压力容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二级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气瓶及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和使用,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从采购、使用、存放等方面入手,排查隐患,切实规范危险化学品、气瓶及压力容器的日常管理,保证使用安全。实验室不得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检验不合格或者应当予以报废的气瓶。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

二、检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及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规范落实情况。

2.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情况。标志、外观是否完好,附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是否出现变形和明显外观损伤,气体压力显示是否出现异常,定期检验有效期是否符合相关规章制度要求。

3.安全技术档案的建设情况。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定期自查、维保,所发生的故障与事故记录,以及使用记录等。

三、检查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1.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气瓶等压力容器情况进行清查,摸清底数,建立并完善管理档案,上报新乡学院危险化学品规范管理整改报告(附件1),填写《新乡学院实验室气瓶等压力容器统计表》(附件2)。

2.对照《气瓶、压力容器使用常识及规范》(附件3),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以“一室一方案”原则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等,填写《新乡学院实验室气瓶等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自查表》(附件4),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二)学校专项检查阶段

根据各学院自查情况,学校组织人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实验室,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三)材料上交阶段

请各单位认真梳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气瓶及压力容器情况,在5月25日前将新乡学院危险化学品规范管理整改报告(附件1),《新乡学院实验室气瓶等压力容器统计表》(附件2)和《新乡学院实验室气瓶等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自查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sysx@163.com,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到图书馆南楼519房间。

 

 

 

 

实验实训中心

2022年5月17日

 

附件【附件3 新乡学院实验室气瓶等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自查表(1).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 新乡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规范管理整改报告(1).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新乡学院实验室气瓶等压力容器统计表(1).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 气瓶、压力容器使用常识及规范(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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