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2〕165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2),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包括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重点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生物安全、危废处置、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安全制度建设(应急预案)、基础安全、化学安全、机电设备安全、安全日常管理等。
三、具体安排
1.各单位自查自纠(4月7日—4月14日):各单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开展隐患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2.学校检查(4月15日—4月20日):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各单位做好整改落实。
四、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所有实验室必须逐间检查,建立自查台账,对涉及重点危险源的相关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检查与整改到位。
实验实训中心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