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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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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1-11-16 15:32   审核人:

各单位:

近日,南京某高校发生实验室爆燃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再次敲响了学校实验室安全的警钟,暴露出在高校实验室安全领域仍存在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1〕710号)、《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安全函〔2021〕685 号)要求,保障师生生命健康,维护安全局面,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生物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危险废弃物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演练安全自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二、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

请各学院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组织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无死角排查和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2)学校现场检查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学院进行现场检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学院专业特点,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形势,认真负责地组织完成好本次自查自纠工作。

自查自纠台账由各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送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南楼519室),电子版发送到xxxysysx@163.com邮箱。




实验实训中心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附件2: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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