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1〕230号)和《新乡学院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院政字〔2021〕3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重点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生物安全、危废处置、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等内容。
二、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各学院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自查方案,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
2.隐患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3.现场检查。学校将组成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检验自查自纠效果,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1.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切实增强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性、自觉性,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2. 各学院完成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并填写《新乡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5月8日下午6点前报送实验实训中心(新图书馆南楼532房间),电子版请发送邮箱xxxysysx@163.com。
3.各学院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持续做好实验室隐患排查,完善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确保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四、联系方式
实验实训中心:王金波 0373-3683073
实验实训中心
2021年5月6日